第一章(1/4)

家都叫我大,不光因为我脑袋大,而且每次别搞什么恶作剧的时候,我都是当中的冤大

那时候的天下大,到处都是这个大帅,那个大帅的,今天你来了,明天他又来了,谁也不知道明天的太阳会是什么颜色。不过,对于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来说,谁当大帅都是一样,反正吃鱼吃没有咱的份儿,子面窝也保证不让你撑着,只要你多喊万岁少出门儿,小命还多多少少有点儿保障。

至于我嘛,比小老百姓还多一条好处,就是谁当大帅,都少不了我们,因为不管是谁当大帅,都少不了大牢和刽子手。我那时候年轻,才二十出儿,本来只是个狱卒,后来老刽子手病死了,监狱里就想找个替他,我不是冤大吗?

就让我上了阵。

那会儿已经不用大刀片儿在大街上砍了,听说是因为洋说我们不文明。

从前的大帅跟法国走得近,所以就花了不少银子从法国买了一个断台,那玩意儿还真管用,听说从前用大刀砍的时候,十有三成一刀砍不下来,还得补第二刀,自从用上这玩意儿,切个脑袋跟摘个瓜似的,一点儿不费劲。

我一当上刽子手,就使这东西杀,也是因为过去见家使过,所以没用教就会,了两年多,用它切了五十七、八个脑袋,都没有费过太大的劲儿。

记得那天杀的在当时很有名的刺客丁文贞,一天知道消息,我就兴奋了一宿。

这丁文贞是假名,当时二十四岁,她爸爸在从前的大帅手下当官儿,因为得罪了市长赵金德,结果被暗杀了。丁文贞那时在外国留学,听说以后便发誓要替父报仇。回国以后,她隐埋名,想方设法向上爬,很快就成了名噪一时的众议员,说白了,一句话,就是为了设法接近赵金德,因为赵金德身边总是有一大群保镖守着,不近身,别想要他的命。

果然,赵金德看上她的美貌,轻易地就上了当,那天丁文贞应邀到了赵府,把赵金德弄得神魂颠倒,很快就把保镖打发出去,两个单独到了一起。谁知道丁文贞不知在身上什么地方藏了一把小手枪,冲着赵金德的脑袋连开了七枪。虽然当时很多都给丁文贞说,希望留她一条命,但是由于赵金德是大帅的小舅子,所以丁文贞还是被判了死刑。

能让妻妾成群的赵金德看上,这丁文贞的容貌可想而知。虽说要把这么年轻美貌的一个杀掉很有些可惜,不过我还是挺愿意接受这个活儿。因为这样我就可以亲眼看看这个本市第一大美究竟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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