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章 游学阿穆尔(4/7)

,直奔演讲会场。这轿子长宽各有十米,用昂贵的丝绸包里,做工极其奢华,但真正引注目的却是它的形状:轿子的外形是一只滑稽可笑的招财猫,尾翘到天上,把一展贵族旗帜迎风飘扬,旗帜上画的自是这个家族的族徽,也是一只猫,穿著半截黑马夹,还用眼罩遮住了一只猫眼。

有学生高喊道:“让道!让道!罗宾大男爵到了!猫男爵到了!”

这罗宾家族,是阿穆尔历史最久的家族,也是从分立之战时代就存在的千年世家。罗宾家族政治地位不高,只是男爵,但阿穆尔附近的大铁矿却是家族财产,千年积累,富可敌国,芬顿政坛谁也不敢小瞧了他们。

既然是学城阿穆尔的世家,罗宾家族也难免跟两所学府打道。历代罗宾男爵都是狂热的学术好者,编外学究,名誉教授,这一代的罗宾男爵更是狂热,非要在格廷根和普雷斯顿都弄个教授当,但两所学府仇似海,谁也不愿意开此不良先例,双方协商决定,给了罗宾男爵两个名誉副教授身份,罗宾男爵一高兴,给两所学府各捐了一座教学楼,猫楼,其对学术热衷的程度可见一斑了!

猫轿到达学术广场停下,罗宾男爵在两个老年学者的搀扶之下下了轿子。这位猫男爵年方五十,大腹便便,一对绿莹莹的猫眼格外引注意。早有向罗宾男爵报告了演讲会上的奇闻,因此罗宾男爵直奔主题,排开群,大踏步上了演讲台。

罗宾男爵先是研究了一会科魔机械狗,那小东西还保持著上一个测试者造成的羊角风状态,接著便来到聪明的土地麦克斯韦面前,与他相互对视。

全场一片肃静,所有目光都集中到猫男爵和地身上。

“听说你什么都懂?”罗宾男爵问麦克斯韦道。

老土地摇了摇:“我只是很聪明。”

罗宾男爵于是问了一个相当尖锐的问题:“地面上的地为何讨厌类而亲近兽?”

在场的类学者听到这个问题都傻眼了,这问题跟狗为什么讨厌猫差不多,能回答吗。

但麦克斯韦却沉思了起来,额的皱纹仿佛在印证他的思考。良久,老土地用一种“悠久”的语气说道:“因为我们地自知。地的智慧和类差得太远,比之兽却差不多。我们的体又比二者都脆弱,我们无法独立生存,必须联合其中之一。之所以选择兽,是因为他们比较笨,不会像类那样有效率的把盟友转化为隶。你看看,经过太古至今十次种族大战后,灵已经怕了类,躲在城里独善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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